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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發法規〔2012〕36號
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
資格考試考務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201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2012年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0—21日舉行。為做好此次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考試的組織領導和宣傳工作
今年是貫徹落實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的起步年,也是地方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工作第二個三年目標的驗收年,各中央企業和各省級國資委要高度重視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提高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作為企業法制工作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抓緊抓好。各中央企業要按照“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和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均達到80%以上”的要求,積極組織本企業法律顧問參加考試,未持證法律顧問參考率力爭實現100%,努力推動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按期實現。各省級國資委要把提高所出資監管企業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作為地方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檢查驗收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普及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和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的意義和有關規定,鼓勵企業員工積極參加考試,加快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后備人才隊伍。
二、做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和考前培訓工作
各中央企業和各省級國資委要本著方便考生的原則,配合人事部門做好考務工作,盡量為考生留出充足的報名和復習時間。要積極組織師資力量,提前制定培訓計劃,統籌安排好考前輔導和培訓工作。培訓要堅持自愿原則,不得亂收費。
三、做好全國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
結合去年我國法律法規、管理理論及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實踐的發展情況,2012年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編委會對考試用書進行了修訂,并已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為保護知識產權,杜絕盜版錯版教材,各有關單位可直接與經濟科學出版社聯系,做好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
有關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組織開展情況和有關建議,請及時向國務院國資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反映。考務工作具體事宜,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www.cpta.com.cn)。
國務院國資委聯系人:王超
電話:010—63192626
經濟科學出版社聯系人:周憶于海訊
電話:010—8819159088191463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