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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國資委副主任孟建民對中央企業內部控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以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為標志,開啟了中國企業全面建設內部控制體系的新時期。建設與實施內部控制體系,既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要求,也是企業提升競爭力的內生需求。近年來,部分中央企業積極探索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各中央企業要按照統一的工作部署,加強工作組織,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要緊密結合企業實際,努力將先進的內控理論與公司現有的管理基礎相結合,將內部控制工作與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相融合;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找準關鍵環節,制定關鍵控制措施,確保有效執行;要做好日常評價監督,推動內部控制持續改進。力爭用兩年時間,在全部中央企業建立起規范的內部控制體系,為中央企業實現做強做優、世界一流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