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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黨委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王岐山同志講話要求, 認真落實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部門黨組(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交流會精神,緊密結合國資監管和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實際,研究制定了《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主要是明確了黨委是國資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黨委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黨委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第二部分是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的主要任務。結合國資委機關和中央企業實際,明確國資委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主要擔負五項任務:一是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二是堅決糾正損害職工群眾利益的行為;三是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四是領導紀檢監察機構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五是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
第三部分是強化檢查考核,嚴格責任追究。明確要從四個方面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檢查和考核:一是黨委班子成員要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二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級抓一級;三是進一步加強國資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四是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第四部分是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一是堅持國資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二是健全執紀監督保障機制;三是加強對直屬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的領導,研究解決直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問題;四是推動中央企業、直屬單位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五是健全與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執法等機關的協作機制,健全國資系統之間的互動機制。
《意見》要求各中央企業、直屬單位黨委(黨組)要參照《意見》制定本單位落實措施,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