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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
普法辦發〔20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普法辦公室,各中央企業普法辦公室: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戰略部署。為深入學習貫徹四中全會精神,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近日,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印發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意見》(司發通〔2014〕128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將《意見》轉發你們,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指導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各單位要把學習貫徹四中全會精神,作為今后一段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任務,研究制定專門方案,采取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要把各級領導干部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認真落實全會提出的:“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的具體要求,通過組織專題學習、專項匯報等多種方式,努力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四中全會關于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等要求,作為學習宣傳的重點內容,努力推動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要把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與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貫徹落實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五年規劃和省屬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努力為企業法制工作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文化氛圍,確保法制工作各項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印發關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國資委普法辦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