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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國資委召開中船集團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會議。國資委副主任孟建民出席會議并講話。國資委企干一局副局長王銨在會上宣讀了國資委關于聘任中船集團外部董事的通知,孟建民代表國資委向外部董事頒發了聘書,中船集團董事長董強代表中船集團與外部董事簽訂了服務合約。國資委改組局局長李冰主持了會議。
孟建民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對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高度重視,作出一系列的決定和決議,明確健全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重點是推進董事會建設,建立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中央企業建設規范董事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指示精神的重大舉措,符合國有大型企業穩定發展的內在規律和要求,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發展質量,對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提高中央企業運營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孟建民強調,中船集團是我國海軍裝備、船舶制造及相關服務為一體的大型軍工企業,具有比較先進的海軍艇船等研制生產能力,擁有中國最大民船造修基地,金融、貿易等多元業務發展較快。但面對國際國內市場環境日益復雜,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局面,船舶產業市場形勢低迷,中船集團做穩民船、提高效益、防范風險工作任務很重。中船集團要以建設規范董事會為契機,調整優化發展思路,統籌謀劃長遠戰略,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孟建民希望各位董事忠于職守,盡職盡責,切實行使好董事會的職權,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使董事會真正成為中船集團改革發展的決策中心和推動主體。外部董事要站在企業全局的高度客觀地分析問題,獨立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確保各項重大決策客觀、科學,不斷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
監事會主席出席會議并講話,董強代表中船集團董事會、張汝恩代表外部董事分別發言。中組部干部五局和國資委改組局、企干一局,監事會有關辦事處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